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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十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建筑业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罗永浩又发公开信了,不,准确地说,继上次的致歉信之后,罗永浩又通过锤子科技发了一封致歉信。


在这封公开信的内容其实可以提炼为几点:


1、 再度致歉:锤子遇到严重的产能问题,而且良品率很低,品控太差,所以连之前所说的一两周内达到1800台的日产能都无法实现了(估计还需数周);


2、 锤子确实有用户流失,但锤子并不缺钱,截止目前为止,锤子的预付款数已经高达近8000万。在这里,我们依照老罗5月25日曾发布微博,似乎可以粗略估算一下锤子的订单数量: